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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08-25  


一、学院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泸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1271亩,是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四川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基地、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办学历史追溯到创建于1901年的川南经纬学堂。2014年,学院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增挂泸州技师学院,实行一校两牌。学校秉承“瞄准社会需求,培养创业技能,造就优秀人才”办学理念和“传承百年文化、服务地方产业、助推区域发展”的办学思路,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机械、土建、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文化教育等类别的高职专科教育专业39个,高级工、预备技师专业13个。现有教职工535人,专任教师430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145人,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

二、引进对象

(一)第一层次:顶尖人才

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国内知名的职教专家和行业企业界高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担任中国500强或行业100强企业高管以上职务5年以上者、其他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顶尖人才的人员。

(二)第二层次:杰出人才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教育“高校青年教师奖”人员、“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四川杰出创新人才”等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担任大中型企业副总以上职务5年以上者、或高管职务8年以上者;其他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杰出人才的人员。

(三)第三层次: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级重点专业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省级技能大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其他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领军人才的人员。

(四)第四层次: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持人、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省级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三级岗人员、国内“985”、“211”大学、中科院系统各研究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紧缺专业);省级技术能手、省级首席技师;其他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拔尖人才的人员。

(五)第五层次:骨干人才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专业技术四级岗人员、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大中型企业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等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带头人;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其他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骨干人才的人员。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能胜任所应聘的岗位工作,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特殊技能及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经学院审议后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身心健康。

四、聘任方式

编制内聘任。

引进方式:

柔性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期限,约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智力引进。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智力服务合同,为学校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或联合申报高层次、高水平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及为学科建设提供智力服务。

2.兼职引进。兼职在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签订兼职引进合同,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或指导发表论文、申报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等,每年在校工作时间3个月。   

3.全职引进。全职在校工作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签订全职引进合同,且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或指导发表论文、申报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等,每年在校工作时间6个月。

五、相关待遇

(一)第一层次:顶尖人才

1.提供130m2左右住房1套(服务期满后办理产权变更),或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100-150万(税前金额,下同),提供1-3年过渡性周转住房一套或发放租房补贴1.5万/每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50-80万元、人文社科类30-60万元);

3.年薪制40-50万元标准(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应承担部分)执行;

4.符合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的待遇;

5.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帮助;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泸州市人事政策的,可办理事业单位入编聘用;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按劳动合同方式聘用;

6.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可“一事一议”。

(二)第二层次:杰出人才

1.提供110m2左右住房1套(服务期满后办理产权变更),或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80-120万,提供1-3年过渡性周转住房一套或发放租房补贴1.5万/每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40-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40万元);

3.年薪制30-40万元标准(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应承担部分)执行

4.符合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的待遇;

5.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帮助;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泸州市人事政策的,可办理事业单位入编聘用;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按劳动合同方式聘用;

6.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可“一事一议”。

(三)第三层次:领军人才

1.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50-70万,享受学校商品房购置优惠政策,提供1-3年过渡性周转住房一套或发放租房补贴1.5万/每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20-40万元、人文社科类15-30万元);

3.按学校绩效工资薪酬待遇执行(高技能人才可参照正高职级);

4.符合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的待遇;

5.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帮助;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泸州市人事政策的,可办理事业单位入编聘用;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按劳动合同方式聘用;

6.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可“一事一议”。

(四)第四层次:拔尖人才

1.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40-60万,享受学校商品房购置优惠政策,提供1-3年过渡性周转住房一套或发放租房补贴1.5万/每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20-40万元、人文社科类15-30万元);

3.按学校绩效工资薪酬待遇执行(高技能人才可参照正高职级);

4.符合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的待遇;

5.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帮助;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泸州市人事政策的,可办理事业单位入编聘用;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按劳动合同方式聘用;

6.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可“一事一议”。

(五)第五层次:骨干人才

1.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30-50万,享受学校商品房购置优惠政策,提供1-3年过渡性周转住房一套或发放租房补贴1.5万/每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

3.按学校绩效工资薪酬待遇执行(高技能人才可参照副高职级);

4.符合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的待遇;

5.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帮助;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泸州市人事政策的,可办理事业单位入编聘用;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按劳动合同方式聘用;

6.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可“一事一议”。

六、有关材料

(一)《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二)个人简历。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2019届应届博士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四)简历中所列所有获奖及专利证明扫描件。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姓名+所学专业+应聘岗位”的命名格式发至邮箱476800467@qq.m,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时交学校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时间为2019年全年。

(二)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或未按时毕业的,一律不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联系单位: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51097

邮箱:476800467@qq.com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docx

附件2: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待遇(讨论稿).docx



/rsc/upload/files/2019/8/附件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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