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四川省“双高”院校B档建设单位、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技师学院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学校的前身是川南经纬学堂,成立于1901年,是四川第一所“新学”。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学校开设46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15818人,占地1504亩。学校现有教职工723人,其中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专家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人,博士、教授78人;常驻外籍教师4人。建有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2个。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且符合《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有关岗位条件(附件1)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分为三类:
第一类:考核招聘10名事业编制聘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第二类:考核招聘8名准事业编制聘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第三类:考核招聘10名非事业编制聘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应聘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四)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本次招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资格审查前。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应聘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22年5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压缩包(按“姓名+岗位类型+毕业院校及专业”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lzyrsc001@163.com)。
注意事项:
1.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在读证明。
2.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电子版材料需为标准扫描件,边角完整,文字、图片、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清晰可辨。上述提供的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模糊不清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5月20日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5月22日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复审地点: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行政楼422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现场资格确认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情况作为考核招聘参考。
七、考核程序
(一)考核时间。暂定5月下旬(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招聘考核分为专业(业务)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1.专业(业务)能力测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等方式(根据应聘岗位需要,部分岗位增加技能考核或其他测试内容),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业务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进行评估。
2.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能力等进行评估。
招聘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成绩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被考察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考察相关材料交到学校组织人事处,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学校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逾期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被考察对象自负。
(六)审核确认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事业编制聘用工作人员由学校上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七)签约聘用
1.经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本次选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九、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予聘用。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附件: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4. 个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