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
2018-2019学年,在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进展,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他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为学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教职工职业热情和光荣感、使命感,学校决定开展第35个教师节评优表彰工作,对2018-2019学年度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川南经纬教学名师
2.教书育人楷模
3.优秀教师
4.优秀指导教师
5.优秀科技工作者
6.优秀辅导员
7.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推荐名额及评选程序
详见附件各表彰项目评选表彰文件
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川南经纬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办法》详见 泸职院〔2019〕137号 文件
2.《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表彰办法》详见 泸职院〔2019〕136号 文件
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办法》详见 泸职院〔2019〕135号 文件
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表彰办法》详见 泸职院〔2019〕138号 文件
5.《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2019年修订)》详见 泸职院〔2019〕139号 文件
6.《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办法(确定)》详见 泸职院〔2019〕140号 文件
7.《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详见 泸职院〔2019〕146号 文件
注: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按单位管理工勤人员1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人以上的推荐2名。
三、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将各表彰项目推荐人选及推荐材料按评选办法文件要求于8月25日前分别报送至:
1.川南经纬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指导教师报送至教务处。
2.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3.优秀辅导员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4.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中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